臺灣與跆拳道金牌擦肩而過 “2012 倫敦奧運”

魏辰洋又疑似被裁判做出錯誤判決才導致比賽結果被影響,甚至被網友暱稱該比賽為無影腳事件,表示對手只踢到空氣都能被…

臺灣與跆拳道金牌擦肩而過 “2012 倫敦奧運”

隨著奧運比賽不斷進行,本國尚未取得一面金牌,連大家原先看好的跆拳道國手楊淑君與魏辰洋都在八強賽止步,目前的最佳成績則是舉重選手許淑淨取得的銀牌。

其中,魏辰洋又疑似被裁判做出錯誤判決才導致比賽結果被影響,甚至被網友暱稱該比賽為無影腳事件,表示對手只踢到空氣都能被錯判得分,既然如此,那乾脆以後就直接請舞蹈家來參加跆拳道比賽好了(咦)。

裁判三人組

而與魏辰洋對戰的俄羅斯選手的下一場對手,正好又是南韓選手(我好陰謀論)。這種情景是不是很熟悉?這似乎跟上次楊淑君在與中國選手對打前就先被裁判黑掉是同樣的狀況。(補.1)

裁判!踢到了耶。

剛剛凌晨十二點整,世界第一種子曾櫟騁對上地主英國隊的瓊斯(Jade Jones)乙戰, 曾櫟騁以 10 比 6 輸掉了這場比賽,接下來將繼續爭奪銅牌。但是對於比賽過程,依舊還是充滿爭議性(裁判又是叛國歸順美國的南韓人。)。

香吉士:別愚弄人啊!!!

相對於魏辰洋的沒被踢到當有被踢到,曾櫟騁則是有踢到被判成沒踢到;而英國隊隨便踢踢分數都可以狂跳,也出現有網友質疑電子襪敏感度的聲音。

在在顯示南韓長期出錢、出力於奧運委員會、派遣跆拳教練到各國訓練當地選手、培養國際裁判介入各大小比賽,以及根本形同南韓自家禁臠的亞跆盟與世跆盟的成果,這也算是南韓另一種擁有豐碩獲利的投資。

從這些事件中可以發現南韓似乎只對得勝有興趣,對於過程則是不屑一顧,否則也不會出現南韓選手為了求勝,不惜與印尼選手打假球作弊,結果雙雙被判退賽的醜聞。

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的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怎麼和我鬥?

有趣的是,從幾屆大型運動會的比賽結果與情勢看下來,與其說是得獎要靠選手的能力,似乎更應該要看政治分配的籌碼有多少。

所以這一次在英國倫敦的比賽,不僅本國選手被黑了,更連南韓自傲的三賤客也與金牌無緣。畢竟能被各國體育界冠以「骯髒國家」(Dirty Country)頭銜的南韓,實在很難讓人相信他們不會又做出什麼骯髒手段與私下運作的可能。(補.2)

請南韓正名「黑台拳道」

在我國,體育選手一向不是主流價值,除非像是盧彥勳或曾雅妮可以自行參加國外巡迴賽,或像林書豪根本是歸籍外國,許多人通常是每四年才有一次露臉的機會,加總起來的片段可能還不到幾小時。

所以選手們在黃金年代過後為了生計,多只能選擇放棄自己的專業,放棄經驗與技術的傳承,進而很少能與現役選手接上軌道。

尤其現在的家長都怕小孩子受苦,教練也不敢讓小孩子玩真的,免得家長抱怨、學生跑路。

上面這些論述都是我國體育無法長大的可能原因,導致新血無法加入,內部競爭力降低。尤其現代的家長更寧願自己的小孩去當律師、醫師、建築師,不然至少也要當個工程師。

我曾經參加過一次在台東體大舉辦的國際研討會,除了在機上遇到體委會的長官外,現場也看見許多體育界的大老,對他們而言,學長學弟制的徹底施行,讓他們就像個大家庭般融洽。

我以一個外行人兼旁觀者的角色,看得出他們都很想努力改善國內的體育環境,至少不要讓選手們在告別體育生涯後,各個變成社會上的孤兒,更讓他們可以毫無後顧之憂的進行練習。

試想,如果選手得一邊認真練習,還得一邊準備國家公務員考試,豈不是相當可笑!?(補.3)

然而,體委會與體育人士雖然有心,我個人懷疑他們是否有能力將體育視為一個產業並推動行銷。

許多選手與教練都只是默默苦練,直到大賽才偶而出來露露臉。或許國內的比賽有限,出國比賽的經費又拮据(前面提到孤軍奮戰的幾位其實家庭環境都相當不錯),沒有名氣或是冷門項目的體育選手也較難取得企業的強力培植(補.4)。

但是仍應該要用更有效的行銷方式推動體育產業才是正途,也才能強化國家的體育戰力;否則,一年到頭都是那幾張老面孔,我想這些選手可也不是各個都是無法被超越的傳奇人物吧?(誠如某位教練上節目說的:「他都從現役退休兩年,再回去打比賽,結果還是拿到全國競賽的金牌。」)

當然,要把對選手的行銷視為冷血的商業手段,或視為培養體育明星的方式,可能還會有一番討論;而且以中國漢民族的本性來說,要直接套用國外的行銷方式或仍有些困難,多少得像外國食物來到臺灣一樣,得先改造一番;只是口味一旦清淡了,對於觀眾而言是否還有足夠的嗆辣內容,可能又是一番見解。

希望政府「有實質意義」檢討與改進

中華民國政府其實為了這次 2012 年倫敦奧運已經編列了十九億預算,卻只換回一銀一銅的獎牌。雖然選手們也都已經克盡己力,但是從對事不對人的角度,政府都必須檢討出問題點,這錢才花得有價值。

以自行車選手蕭美玉同樣參加奧運比賽為例,她卻連可以幫忙組裝的機械師都沒有,那這筆奧運預算到底又是如何被使用呢? ((傳說中的國家工程建設預算都會出現綁標與貪污情事,那………))

對此問題,今天體育會副主委錢薇娟特別出來澄清:「體委會對選手的照顧無微不至,可說是「鑽石級的待遇」,就她所知,選手的餐點客製化、國外培訓、請外國教練、搭機出國比賽等等都可以由體委會補助。」以及「這的確有不夠的地方,因為台灣較少團體比賽項目,所以44名選手只能分配到27個教練,包含隊醫與防護員,所以才會出現蕭美玉的辛苦組裝腳踏車情形。」

誠如我前面所述,我也同樣認為體委會絕對都是替出賽選手們著想,並且提供相當完善的待遇。

]但是體委會畢竟是體育專業人士,或許在總體執行力或是統籌規劃能力上,可能會稍有不足。相信這也是可以中華民國政府可以進行檢討的項目之一。(不曉得體委會是否有設立類似奧運經理人的角色?)

替選手加油

其實能代表中華民國出賽的選手們各個都是一時之選,或許在這次奧運中未能替自己、替國家取得一面金牌,但他們也都是站在各領域的頂尖人物。

裁判能決定你的成績,但決定不了你的偉大。

這次失敗的經驗與在國際上被打壓的不公平對待,希望能讓我們國人更加重視體育環境,並且在下一次競賽中繼續替選手們加油,當然,如果有人能想到更實質的行動可以幫助這些體育選手,相信會比起我口頭上的加油來的更有意義。(補.5)

補充說明:

  1. 有專業跆拳教練是認為俄羅斯選手的第一腳是無影腳,只打到空氣,但是腳尖沿著軌道繼續前進後,腳跟疑似碰到魏辰洋的鎖骨,而裁判可能是依此駁回申訴。
  2. 南韓在 1988 年的首爾奧運賽,將跆拳道偷偷塞入示範賽中,並在 2000 年雪梨奧運獲准成為正式比賽項目,但是才過三屆,已經開始傳出廢止跆拳道項目的聲音;我也認為將武術列為奧運項目本身就很奇怪。更別說裁判是南韓人,電子襪是南韓制定,規則是南韓主導,這樣還算是國際賽事嗎?
  3. 我自己是理工背景,但曾經跟體育與藝文界的人相處起來的感覺卻都是相當舒服,理工科的人都無血無淚ㄋ。
  4. 國內企業都相當年輕,可能募集錢都太容易,所以他們只想要可以馬上打廣告的體育名人。以林書豪為例,宏碁電腦與正新輪胎都想搶代言,而且正新先前才剛與尼克隊簽的五年合約,因為林書豪轉入火箭,又想簽新約了(相形之下,宏碁只簽一年的合約似乎聰明多了。)。
  5. 台灣人不要再替南韓說話了,相信那些親南韓派的人士也瞭解南韓的民族性有多強,既然如此,為何你們完全不相信南韓會想盡辦法打壓台灣?難道你們認為相親相愛就可以讓雙方都獲得利益嗎?請記得,台灣與南韓的產業特性完全是相互衝突,在你們看不到的地方,南韓廠商正在啃蝕台灣廠商。不過南韓會怨恨臺灣也是情有可原,畢竟在他們的歷史中被人霸凌慣了,基於自卑心裡,更容易對他人產生憤怒與仇恨情緒。

BOO! 別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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