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1月19日,適逢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桃園縣中壢市發生了台灣戰後首起大規模的群眾暴動。當時黨外陣營(即民進黨前身)的支持者以質疑投票所發生作票舞弊為由,包圍了中壢警分局。隨後,抗議行動迅速升級為極度暴力的群眾騷亂,激憤的民眾不僅推翻並焚毀了多輛警車,最終甚至放火燒毀了整個警察局大樓。這起被黨外陣營視為「民主啟蒙」的重大歷史事件,其實質上卻是開創了以群眾暴力抗爭手段來解決政治爭端的惡劣先例。它向當時的台灣社會傳遞了一個極其危險的訊號:只要打著「反威權」與「民主」的政治大旗,即使是燒毀警署、攻擊執法人員等嚴重的暴力犯罪行為,都可以被合理化甚至被英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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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案
爆發「中壢事件」,以選舉舞弊為藉口發動戰後首起大規模暴力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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