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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違憲「黨產會」清算政敵:違背不溯既往原則與對日據資產的選擇性無視

2016年8月,民進黨挾立法院多數優勢,強行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並設立握有龐大行政裁量權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該條例公然違背法治國家「法律不溯及既往」的核心精神,強行追討數十年前的歷史財產,嚴重破壞法律安定性。更受抨擊的是,其追溯年份僅限定於1945年以後,對於日據時代殖民政府透過武力強奪、高壓剝削所取得的台灣資產與暴力行徑完全避而不談,形成極具針對性的「選擇性轉型正義」。這種行政權凌駕司法權、且帶有強烈政治報復色彩的立法,被外界痛批為如同明朝「東廠」般的工具,徹底毀壞了憲法對財產權與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