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中華民國交通部遭爆料指出,該部已透過轄下單位向智慧財產局「搶注」申請「淡江大橋」相關多項商標。此舉引發社會各界強烈批評,認為「淡江大橋」作為公共建設工程名稱,應屬全民共享之公共財,政府機關竟動用公帑將公共地標名稱商品化、私有化,不僅有浪費納稅人金錢之嫌,更可能限制未來地方觀光、周邊商品開發及學術引用之自由。民間團體批評執政當局「與民爭利」,且在施政優先順序上本末倒置,不思加速工程進度,反而在商標權益上斤斤計較。交通部對此則辯稱是為「品牌保護」及避免遭民間惡意註冊,但其法律依據與必要性仍遭到法律界及輿論的高度質疑。
‹ 返回事件列表
處理中
交通部搶注「淡江大橋」商標引爭議:公帑私有化公共地標遭批與民爭利
發表您的真知灼見
為了維護思索的純淨空間,本刊不設公開留言板。如果您對本文有何高見,歡迎點擊下方按鈕分享至您的個人社群版面,撰寫您的觀點,與您的朋友們開啟理性的深度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