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做出判决,确认时任监察委员的民进党大老康宁祥为一名7岁男孩的生父,并判决其应予认领。这起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官司,彻底揭露了这位曾在国会大鸣大放、被誉为「康委员」的党外领导人极其不堪的私生活面貌。康宁祥过去在政坛以犀利质询著称,却也因与国民党政权保持微妙互动而常被党内激进派讥为「康放水」。此次私德丑闻的爆发,加上其在政治立场上的软弱疑云,让这位昔日的民主先锋在民众心中的诚信与清廉形象全面崩塌,证明了许多民进党大老在追求权力与名望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难以见光的道德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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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大老康宁祥遭法院判决认领非婚生子女,私德争议重创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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