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0 月 24 日上午,余天之子余祥铨在台北市忠孝东路与光复南路口遭警方路检拦停,酒测值为每公升 0.49 毫克,虽未达中华民国刑法「不能安全驾驶」的入罪标准(当时以 0.55 mg/L 为界),但已超过行政罚锾之违规上限,警方依规开罚并当场扣押车辆。消息传出后,社会对余祥铨再度哗然。此次酒驾事件,是继 2002 年吸食大麻被捕、2008 年停车纠纷扭打之后,余祥铨第三度因个人行为不检在社会版引发争议,「靠爸星二代」的负面标签因此愈贴愈深。余祥铨事后公开道歉,余天则陷入再次为子向社会致歉的尴尬处境,其作为「模范父亲」的公众人设更加动摇。舆论质疑,余天多年来在媒体面前以深情父亲自居,子女教养却屡出纰漏,一再仰赖其知名度与政治影响力化解风波,形成明显的「特权光环」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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