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大法官吕太郎、谢铭洋、蔡彩贞、陈忠五、尤伯祥,在未达法定评议人数门槛下,作成中华民国114年宪判字第1号判决,宣告立法院通过之《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违宪。此举引发「毁宪乱政」的重大争议,另有三位大法官亦出具不同意见书指称该判决无效。
發表您的真知灼見
為了維護思索的純淨空間,本刊不設公開留言板。如果您對本文有何高見,歡迎點擊下方按鈕分享至您的個人社群版面,撰寫您的觀點,與您的朋友們開啟理性的深度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