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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讯:北市抽查 30 家电商业者『全数不合格』 — 网购业者集体违反定型化契约法规

台北市法务局公布今年 1 月份抽查 30 家网购业者在购物需知和退换货规则等 9 项规定中,是否符合《零售业等网络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结果发现所有业者均违反法规。主要违规包括混淆退换货与民法瑕疵担保责任、未完整提供企业信息,以及标错价条款不符规定等。法务局已通知业者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将开罚 3 至 30 万元。

中华民国《消费者保护法》重点节录(民国 104 年修正版)

本文节录了《中华民国消费者保护法》(消保法)中数个重要条文,包括立法目的、关键名词定义(消费者、企业经营者、定型化契约、通讯交易、访问交易)以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保障条款。重点涵盖企业经营者的安全与信息义务、七日无条件解除契约权(鉴赏期)、契约条款的公平性原则(诚信原则、显失公平)、以及消费争议的申诉与调解途径,并特别指出可请求三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