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二共识的形成始末与「一中各表」的提出
九二共识,这是一个人为创造的政治名词。代表意义其实就是辜振甫当初所说「心照不宣的理解」(tacit understanding)。这个理解是建立在双方对「一中」的共同认知基础上。「各表」是各取所需,双方对此互不否认而非相互承认。因此现在民进党故意把争论焦点放在「有无共识」根本是毫无意义。
很多人不知道九二共识的起源与内容,有必要完整的讲明那段历史过程。
九二共识的起源在于 $1992$ 年 $10$ 月 $28$ 日至 $30$ 日,我方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在香港的一场会谈。
中共海协会提出的五项方案
- 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
- 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
- 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是中国的事务。考虑到海峡两岸存在不同制度 (或国家尚未完全统一) 的现实,这类事务有其特殊性,通过海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基会的平等协商,予以妥善解决。
- 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对两岸公证书使用 (或其他商谈事务) 加以妥善解决。
- 海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海基会依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共识,通过平等协商,妥善解决海峡两岸文书使用问题。
我方海基会提出的五项方案
- 双方本着「一个中国,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原则。
- 双方本着「谋求一个民主、自由均富、统一的中国,两岸事务本是中国人的事务」的原则。
- 鉴于海峡两岸长期处于分裂状态,在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咸认为必须就文书查证 (或其他商谈事项) 加以妥善解决。
- 双方本着「为谋求一个和平民主统一的中国」的原则。
- 双方本着「谋求两岸和平民主统一」的原则。
但是双方没有共识,于是我方海基会又提出 $3$ 个方案:
- 鉴于中国仍处于暂时分裂之状态,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由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 海峡两岸文书查证问题,是两岸中国人间的事务。
- 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其中第八案的重点「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 这就是「一中各表」。
然而这么重大的方案,中共海协会代表认为自己的层级不够,不能能给予承诺。于是就从香港返回北京。 而我方代表许惠祐看大陆代表周宁走了,还想等大陆代表回来,还特地留在香港待到 $11$ 月 $5$ 日,才返回台湾。
眼见香港会谈破局,陆委会副主委马英九在十月三十一日发表谈话,表达立场说,在一个中国的原则问题上,中共如果想用模糊的概念把我们吃掉,我们是绝对不会接受的,我方不能接受不加注说明的「一个中国」原则 (《青年日报》,$1992$ 年 $11$ 月 $1$ 日,叶莉青报导)。
中共海协会却在 $11$ 月 $2$ 日致函海基会,建议在北京、台北、金门或大陆其他适当地点,举行辜汪会谈的预备性磋商。
中共海协会在 $11$ 月 $3$ 日上午由副秘书长孙亚夫以电话告诉陈荣杰,大陆方面决定对「一个中国」表述方式有所让步,同意以口头方式表述「一个中国」的原则,具体内容则另行协商。
我方海基会在 $11$ 月 $3$ 日随即一篇新闻稿:「本会经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述,可以接受。至于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我方根据《国家统一纲领》、和『国家统一委员会』本年 $8$ 月 $1$ 日对于『一个中国涵意』所做决议,加以表达。」
中共海协会 $11$ 月 $16$ 日中午,海协会致函海基会,表达大陆方面对「一个中国」的表述内容,并提到两岸事务性会谈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因此,公证书使用与其他问题都可妥善解决。后来两岸在西元两千年争执究竟有无「九二共识」,这封信再度引起各新闻媒体的重新刊载。海协会的来函全文可供研究:
海峡交流基金会: $10$ 月 $28$-$30$ 日,我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人员与贵会人员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进行了工作性商谈,同时也就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问题交换了意见。这次工作性商谈,不但在具体业务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而且也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这是有关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3$ 月份北京工作性商谈结束后,我会一再表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在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协商,并愿听取贵会及台湾各界的意见。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了具体表述内容 (见附件),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这项内容也已于日后见诸台湾报刊。我们注意到,许惠祐先生于 $11$ 月 $1$ 日公开发表书面声明,表达了与上述建议一致的态度。$11$ 月 $3$ 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 $11$ 月 $3$ 日电话告知陈荣杰先生。为使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早日克尽全功,现将我会拟做口头表述的重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 (或其他商谈事务) 加以妥善解决。 我会建议,在贵我两会约定各自同时口头声明之后,在北京或台湾、厦门或金门继续商谈有关协议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体业务问题,并由贵我两会负责人签署协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2$ 年 $11$ 月 $16$ 日附贵会于 $10$ 月 $30$ 日下午所提的口头表述方案:「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含意,认知各有不同。惟鉴于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为保障两岸人民权益,对于文书查证,应加以妥善解决。」
至此,中共海协会以传真接受我方海基会提出的「一中各表」。于是,隔年 $1993$ 年的辜汪会谈就全面筹备。
关于九二共识的最大重点是:九二共识一中各表是我方提出,是中国国民党提出,是中华民国提出。
请不要再相信台独人士、泛绿阵营的 $4$ 个谎言:
- 九二无共识
- 一中没各表
- 九二共识就是一国两制
- 九二共识是中共强加给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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