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话题之一非狂犬病莫属,不过这次要谈的不是台湾发生狂犬病的细节,而是狂犬病这个疾病为台湾所带来的乱象。
许多人建议将「狂犬病」正名为「拉皮斯病」,我个人是抱持着不置可否的态度,比起强记这个名字,我宁愿背下狂犬病的英文名称 Rabies。但是对于那些人想要正名的担忧,我是能理解的。
其实重点就在于约定俗成的 “刻板” 效果在现实生活中是必须的。
在我看来,硬改用拉皮斯病只会造成多数民众的困扰,并增加实务上的麻烦,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生物学上的用语会有学名与俗名两种架构的由来。
在医学界或是科学界,专业人士之间使用拉皮斯病是好的,但是在民间,还是算了吧。虽然狂犬病似乎有特定针对犬只的意涵,但实际上我们真正会有直觉印象的是哺乳类生物,在看到相关病征时容易直接投射使用,对民众而言,真正重要的是可以第一时间回避危险,而不是像实验室里的学者们可以慢条斯理慢慢讨论。
这些天在脸书上有一段短片被大家分享,内容是某人近距离**拍摄鼬獾”发病”**的挣扎模样。不过让我觉得好笑的并不是内容,而是拍摄者的注解:: “请新闻媒体勿任意使用,如有商业需求请与我联系。”
我把那部短片拿给第一线人员观看,他们的回答让我恍然大悟,其实这多半不是 Rabies 发作的模样,这只鼬獾比较有可能是食用到有毒药物(例如:老鼠药)。
但是对照一下拍摄者的注解,就难免会让人怀疑他的用心之可议。这让我脑海中浮出一张图,电锅里蒸的不再是米饭,而是一只浪猫或浪犬,被拿来作为赚饭钱的工具。
台湾中部有位乡长制定一项政策,只要捕捉一只流浪猫或流浪狗便能换得一包约三公斤的白米。目前已有数十人成功换得。而这些流浪猫狗如果在十二天之内无人认养,牠们便会被进行安乐死。经过媒体的报导后,这位乡长仍不顾反对者的声音,一意孤行。
台湾的政治人物都很聪明,但往往把事情过度简单化。这位乡长今天想到的是把浪迹山林中的浪猫或浪犬给通通捉捕到案,于是想到以生命易食粮的方式,结束;然后呢??
─ 于是这项政策成了邪恶一方的代表。
不过换个角度看,有人提议将捕捉回来的浪猫或浪犬们,透过 TNR 以及施打疫苗等手段,再放回原本发现的位置,例如台湾大学怀生社。其实我自己原本也是这种想法,认为透过这些处置方式不仅能维护浪猫与浪狗的生存权,而且多少还能达到保护人类聚落的效果。
但是在更进一步的思考后,却发现这也可能是一个不定时炸弹。
以卫生署的建议来看,当人们被动物咬伤,需在六天内施打五剂狂犬病疫苗中的第一剂,以达到最好的治愈效果。但是对于浪猫与浪狗来说,何时沾染上 Rabies 病毒,以及 Rabies Virus 在体内的潜伏期(WikiPedia 表示 3 天到 19 年都曾发生过,此处无原始链接,故自行补上维基百科以供参考)会有多长,这一切都是未知数。
如果我们也简单的认为只要没有狂犬病症状,那就打完针再原地野放,这同样是危险的想法。不过遗憾的是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方法,我只是善于找麻烦而已,只能有劳专业人士去想了。
我在文章开头曾经提到,有人希望能将狂犬病正名为拉皮斯病,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犬」这个字的针对性太强。而「大众」这个字眼通常代表着集体愚蠢,因此随着狂犬病阳性病例的增多,宠物猫犬的弃养潮确实已经悄悄出现。
靠,一针猫犬用的狂犬病疫苗才 200 元,不过就 6 罐的特价啤酒罢了。而且一年只需施打一针即可,你立刻把家里的宠物给我带去兽医院注射!
不过施打疫苗都存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因此养在封闭式的家中,完全不会出门的猫咪倒是可以视情况施打。
而施打疫苗后的猫、犬有了 Rabies 病毒的抗体,想一想,当你带着狗狗出门散步,遇到一只流着口水朝着你疯狂咬来的某动物时,忠心的狗狗们理论上都会站在前面保护你呢…
谨以此篇献给我们心中永远的仁者侠医: R.I.P. 林杰梁 医生 1958年6月30日 -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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